第三卷新时代 第54章 大事件(下)(求月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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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最终在中央警署警察突击队的枪声下,一切都结束了!无论宋远山出于何种目的,当他选择诉之以暴力解决问题的时候,他就已经成为一名罪犯,在其拒绝放下武器后,为营救被挟持警员,将其击毙是唯一的选择,由7。3案所引出4。13案,以及其所暴露出的黑幕震惊了这个国家。在公众舆论的强大压力以及国民的激烈的反应下,国务总理杨永泰及许多政府高官都第一时间站出来,对这起地方警察暴行进行谴责。而地区总检察官办公室,已经正式对涉案警察提起公诉。指控的罪名包括一级谋杀罪、过度使用武力罪以及提交虚假警察报告罪,这些罪名一但成立,涉案警察轻则是无期徒刑,重则是枪决。而国会已经成立专门调查组对进行全方面调查……或许有时候,人类总是需要付出代价!”
手中这杯酒从倒下之后,司马还没来得及闻闻或品尝一下。沉默了很长时间后,才叹了口气站起身来,最近因7。3案掀起的重重黑幕,让司马感到了前所未有恐惧,这种恐惧几乎让自己时面会从噩梦中惊醒,当报纸上的专家学者就7。3案件进行辩论时,人们慢慢的视线从案件本身转移到了另一个方面,法律!
国民开始质疑整个法律!这是自己从未想到的。尽管那些涉案警察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,更多的警察因为涉嫌施用暴力而被解聘,同时受到民事或刑事起诉,但问题在于国民已经开始质疑法律!恰恰是自己所最不愿意看到的。
起居室内的几名法律专家目光随着先生的来回走动而移动着。一个月前,先生从南方返回西北,就不断邀请西**律专家以及西北的知名律师、法学专家到来庄园“聚会”,但实际上却是的请他们来商讨,如何从根本上避免刑讯逼供以及进一步利用法律保障民众权益,同时重拾民众对法律的信心。
“……我们的法律原则就是不冤枉一个好人,也不放过一个坏人!”
“不冤枉一个好人,也不放过一个坏人!这句话未免也太过乐观了。没冤枉好吗?国会专门委员会调查工作不过只开始一个半月,就在全国发现超过1045起带有疑点的案件,其中更有136起已经证明是冤狱!这是不冤枉一个好人吗?没有放过坏人吗?”
陈默然立即开口驳斥道,413案暴露出的警暴风波席卷全国,国会专门委员会和法学院志愿者不过仅对万余案件进行调查,就已经有超过10%的案件存在疑点,1。2%的案件已经证明确系冤狱。
这不仅仅是政府的耻辱,同样是法学界的耻辱,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陈默然才会真正对不冤枉一个好人,也不放过一个坏人,这一法律原则持坚定的怀疑态度!而这种怀疑态度第一次普遍出现在中国人心中,对法律怀疑的无疑会在未来造成灾难性的后果。
“那你认为我们的法律原则应该是什么,是宁可放过而不杀错吗?如果你真的这么想的话,那么无疑就是因噎废食!”
梁谓先几乎略带着轻蔑的驳斥着,国内法学界大都知道,陈默然最大的特点就是更倾向“错放”,甚至认为这是寻求法律公正的根本。
“任何一个司法制度当然也是希望寻找罪犯,希望伸张“正义和公道”的,但是与此同时,它承认它面临这样一个困难,就是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,它做不到“不错判一个好人,也不放过一个坏人”。因此,它并不强求一定要找出罪犯。同时,在对一名被告判断困难的时候,我们是不是应该更倾向于“错放”,而不是倾向于“错判”。这就是我自己以前总结过,我们为什么不能柄持“宁可放过一千,也不可错杀一个”的原则呢?”
“荒谬!”
梁谓先随口打断了陈默然的话,一旁的几名法律专家显然也不能理解他的这个思想,毕竟法律是用来主持正义,如果正义无法主持那么还要法律干什么?
对于梁谓先的轻蔑陈黯然显然并不在意,仍然继续侃侃而谈着自己的观点。
“先生,先生们,我们的宪法是以选择尊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最高目标,这一点我想大家都非常清楚。我们过去和现在所柄持的完全“不冤枉一个好人,也不放过一个坏人”的观念,不过只是一种乐观态度。在很多一些情况下大家都难以判别,这时错判会发生什么?假诺在一个以一级谋杀罪起诉的案件中出现错判,那么结果会是什么样?只有两种错判的可能:一是他真的杀了人而被放掉,二是他没杀人而被判了无期徒刑或死刑。在这两种情况下,我宁可他是杀了人而被放掉了,也不愿意看到他是有可能被冤枉的,却被处以枪决或呆在牢中失去自由。”
陈默然话让众人陷入了沉思之所,尽管不完全赞同,但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看到一个无辜者因为一次错判而失去生命,即便是最后挽回了他的清白时,也已经太晚了!
一直未说的话司马看着那个侃侃而谈的年青人,32岁的留美法学博士,国内知名的法律学专家,无疑他的话说到了自己的心底,望着这个年青人时,司马给了一个鼓励的眼神,同时站在同样的立场上给予了他支持,毕竟权力与自由是宪法的最高目标。
“先生们,在正常情况下,弄错一件事,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,但是对于涉嫌的这一个公民,就很可能要为一个错误的偏差而付出一生的自由作为代价。你们必须理解这一点,在我们这样一个把公民自由看得高于一切的国家,我相信没有一个人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发生的。法律让一个无辜的人失去自由,恐怕是最不可容忍的事情了。”
受到先生鼓励的陈黯然有些感激的看着面前的先生,自己的这种观点“宁可错放一千,不可错杀一人。”的观点从来不被他人认可,实际在接到先生的邀请时,陈默然然都感觉到一丝惶恐,毕竟相比于在坐的这些大家,自己不过是西**学院的教授而已,毕竟中国执行的是大陆法系,而非英美法系。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近乎于闭门的学者而已,而在坐的却大都是国内知名法学专家,都有着丰富的法律事物经验。
“我们相信,大多普通平民者是善良的,当看到社会上出现犯罪现象的时候,总希望法律对于犯罪的惩治是行之有效的。很多人都希望“从重,从快,从严”,使得这个社会能够迅速安定下来。同时,也有一些善良的平民,他们觉得刑事案件永远是一件“打击坏人”,只有“坏人”才会卷进去的事情,而自己属于“好人”之列,严刑峻法,快速判案,即使产生误差,造成的也是坏人倒霉,和自己是没有什么关系的,自己永远不会需要一个保护被告的法律。
但是,事实上,一个国家的法律是针对它的所有公民的,只有当它对所有的人是公正的时候,任何一个“个人”才有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受到法律的保护,从而拥有安全感。相反,如果一个社会纵容对一部分大家认为是“坏人”的人草率处理,表面上看起来有可能是维护了“好人”的利益,但是事实上,在这种情况下,已经隐含了对每一个人的公民权利的威胁。在一定的气候下,他会以人们意料不到的速度突然迅速生长,危及每一个“个人”,“好人”“坏人”通通无法幸免。
我在刚回国的时候曾听过一个笑话,说是来自不同国家的人在谈什么是最幸福的时刻。那些来自英,法,美的人谈的幸福时刻,都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,使我至今不忘的是一个苏俄人。他说,当你早晨被一阵敲门声惊醒,打开门发现一个人站在门口说,“伊凡。伊凡诺维奇,你被捕了”,你却能对他说,“对不起,伊凡。伊凡诺维奇住在隔壁”,这才是“最幸福的时刻”。
如果说我们的法律到了这种地步,以至于膨胀到了百姓都要把这样的时刻当作“幸福时刻”的时候,也许街上盗贼是很少的,犯罪率是很低的,社会是“安定的”,法律是绝对不保护坏人的,但是这样的法律也同样是不保护好人的!”
当陈默然的声音落下后,客厅内没有任何再发出任何声音,所有人都知道他并不是在危言耸听,而在陈述一个事实,事实的确如此。
在沉默了数十秒之后,梁谓先用非常平淡的口吻提出了自己问题。
“如果放错的话,那么正义又何在呢?”
“如果判错的话,那么正义又何在呢?”
陈默然的反问让这场谈话陷入了僵局,无论何种局面都是他们都不愿意看到的,这些问题似乎根本就是无法解决的,毕竟法律最终无法摆脱人的影子,只要是人就会有错误。
“先生们,你们是法律专家,我所希望的是你们能够给我一个良好的建议,而不是让我们陷入无谓的讨论之中!毕竟现在争论已经无法解决问题,要知道……现在民众已经开始怀疑法律是否是公平、公正的,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底线,当民众开始怀疑起法律是否公正时,我们是不是应该在反思的同时,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,而不是一味坐视事态的继续恶化!”
面对着众人的司马语气变得非常严肃,这才是自己邀请他们来这里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