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、第四章(2 / 2)
她点头应允,这时候赵逐又道:“这次表演《青橙》,怎么样?”
冯青惊诧。《青橙》是她四年前灵光乍现写的一首歌。她自知自己不是个创作型人才,这首歌也只自己私下弹唱过两次。
半年前,乐队的人去她那里吃饭,在她桌子上看到了《青橙》的稿子。
当时大家就说这首歌不错,问她为什么不拿出来。她以还没打磨好搪塞过去。后来乐队在一起练习过几次,但她总觉得缺点什么,所以这首歌从未拿到正式场合表演过。
“《青橙》?”冯青习惯性觉得不行,“这首歌……是不是还不够成熟。”
赵逐正要说话,门口响起一阵叮当声。
地下室的门被推开,程淼淼走了进来。
程淼淼肤色比一般人要黑,头发梳成一簇竖在后面,短腰棉袄配着紧身牛仔裤,背着贝斯,跟传统意义上有两个孩子的母亲形象大相径庭。
她一进来,赵逐就掐熄了烟,田中央也将本来拿到手的烟放回去。
程淼淼有了孩子后就戒烟,并且反对所有人在自己面前吸烟,深怕带了烟味回家被两个小崽子闻到。
“淼姐!”大家打了声招呼。
“大家都来了,不好意思,我下班晚了点!”程淼淼冲着大家笑道。
跟老田那种腻乎的笑不一样,程淼淼的笑是绽放开来的,像烈日阳光。
大家一眼看到她胳膊上的绷带。
冯青忙问:“淼姐,你手怎么了?”
程淼淼轻轻摇了摇胳膊,笑着说:“嗨,这几天找了个给人烧烤店穿串的工作。你说这弹乐器多灵活的人,干起这种事情还笨手笨脚的,被铁签子划了下。不过不碍事,不影响弹乐器的。”
老田一脸担心地问:“淼姐,你这都打多少份工了。”
程淼淼很自然地转移话题:“都是些小工作!”又回头冲着冯青一笑,“小青,听说这次要表演你的《青橙》?你这孩子可算是开了会窍,多好的歌啊,以前总不敢拿出来!玩乐队的,还是要自信!”
老田道:“那你可是小瞧咱小青了。我认识她这几年,可没见过哪个比她还敢的女的,当然,淼姐你算一个。人小青好不容易写了首歌,精益求精,觉得这歌没有达到心里的标准!”
本来冯青还在纠结要不要表演这首歌,但看到程淼淼手腕上的包扎,她到了嘴边的回绝又缩了回去。
“行了,大家开始排练吧。”在一边一直沉默的赵逐道,又看一眼冯青,像是最终确认她的想法。
犹豫片刻,冯青还是点了点头。
某些隐秘的感情,终究还是因为这首歌慢慢放上台面。
大家拿起乐器站到属于自己的位置。
《青橙》这首歌是典型的后英式摇滚,温和抒情。
整首歌讲的是一名即将远走的绅士,在离开的前一晚拿到了他一直暗恋的小姐的舞会邀请。舞会在金碧辉煌的宫殿,绅士没有一件合适的参加舞会的服装,无奈放弃了这次机会。在远去的马车上,他看着外面的月光,幻想着跟小姐跳舞……
冯青的嗓音是典型的女中音,低沉婉转,恰好能将这首歌要的感觉给表现出来。
四个人在不算大的地下室里排练着这首歌,直到外面月光满头。
此时此刻,在北京的某一处高档小区门口,一个长相精致的男人坐在车里翻着资料。
旁边坐着他的助理。
助理似有话说,犹豫了半天才开口:“宋总,要不你先回去吧,这事情我们来就行了。”
宋成义闻言从资料里移开目光。看了一眼助理,他说:“你准备怎么弄?”
小助理一时语塞。
他们总公司怎么也算是个百强公司,就算公司旗下的义和科技是宋总这几年创立,但在这个圈子的谁不知道这公司隶属于谁?
他们宋总,虽然不像其他富二代那样有着各种金碧辉煌的国际学历傍身,但从大学毕业接手公司开始,让公司的营业额已经翻了好几番。
也因此,商业新闻上,对于他们宋总的报道也从不务正业的富二代变成了如今的商业魁首。还有些旁门偏道的媒体给他们宋总编造各种名词,什么最具价值金龟婿,最具魅力商业奇才等等……
听起来像言情小说里翻手浮云为所欲为的总裁,自然也没人知道,这雕栏玉彻之下,其实是个每天累得像狗一样的男人。
特别是最近义和科技推出了一款新的产品,因为产品以筑梦为主要功能,在年轻人之间反响不错。媒体多次报道,说义和是现今少有的还有理想主义的公司,连带着母公司的股票又涨了好几番。
为了让产品的影响更大,策划部出了个以APP为媒介,以音乐为主导的比赛,选出来的人可以跟公司请来的各路音乐名人同台表演,让那些在地下的音乐人被更多人看到。
如今音乐比赛多了去,大家看个热闹,这道理谁都懂,偏偏宋总跟魔怔了似的,对这件事情格外上心。
每件事都亲力亲为,最近一个月没有一天是睡超过五个小时的。
今天还亲自跑来北京,说是要请他一个叔叔为这演唱会坐镇。
宋总这个叔叔如今没多少人知道,但在二十年前,可谓人尽皆知。
那是摇滚的辉煌年代,宋总这个叔叔所属的乐队是极具代表的一支乐队。
可谁都知道摇滚圈子那些人,脾气怪,架子大,一言不合就能跟你打起来的,不然这些年也不会让这么个性的一个音乐形式逐渐走样,甚至很多叫声大点的音乐都能被人称之摇滚。
宋总的叔叔不知道从哪里提前知道了宋总来的原因,这不,闭门不见,让一行人在这等了好几个小时。
沉默了一会,小助理说:“宋总,你昨天开了一天的会,晚上又加班,今天又飞了一天,要不你回酒店休息,我在这守着,等人一出来我就给拦住。”
宋成以按了按眉心,说:“我下去看看,你们就先回去吧。”
“宋总!”助理叫了一声。
宋成义:“没事,我都来了,我叔不会让我一直吹冷风。”
说完,他打开车门,提着各种礼物出去。
助理见状,忙将一边的风衣递给他。确认劝不走他,助理这才吩咐司机开车离开。
宋成义在冷风中站了快半个小时,终于收到了他叔叔的短信:“臭小子,给我玩苦肉计呢?”
宋成义眸子一闪,回过去一条短信:叔,北京真冷。
几分钟后,宋成义坐进了他叔的客厅。
沙发上精瘦高挑的男人拿手指着他:“你这臭小子,难怪公司比你爸经营的好,手段一套一套的。”
宋成义一眼瞥到墙边一套乐器,轻轻一笑,说:“叔,你谬赞!”
他叔翻了个大白眼:“喝了茶赶紧滚蛋,我才不参加你那个破演唱会!”
他婶婶切了水果放在茶几上,横了他叔一眼,说:“有什么事情不能跟孩子好好说,一把年纪,跟小孩子一样!”
他叔嘴巴一鼓:“你懂个什么!不懂别乱讲!”
“宋鸣,你长本事了!”婶婶双手一插腰,道。
他叔立刻认怂:“哎呀,我们谈事情,谈事情,你在这臭小子面前给我点面子嘛!”
一点也不像那个传说中拿啤酒瓶子劈开人家脑袋的摇滚传奇。
“都是一家人,装什么!”婶婶也是个烈性子,但嘴上说着,还是转过头笑着让宋成义吃水果,自己则去厨房做饭去了。
宋成义看了一眼他婶,说:“叔,你跟我爸一样啊。”
他叔发出一串架架架的声音:“别拿我跟你那个满身铜臭味的爸比。”
宋成义一脸认真:“是的,我爸还敢跟我妈还一句嘴!”
他叔听出他的打趣,拿桌上的一颗小金桔砸他一下,笑着道:“你这臭小子!你叔我那是怕你婶吗?那是尊重。在家厉害那是什么男人,在外面厉害才是男人!”
宋成义一手接住小金桔,一边剥开一边赞同道:“是的。”
他叔:“说到这里,你这臭小子什么时候结婚?我跟你婶不要小孩,老宋家就你一个独苗苗,你可得打点紧!等小孩出生,让跟着我学吉他!”
宋成义:“那也得尊重小孩自己的喜好。不过有叔你这么厉害的吉他手,小孩肯定会喜欢。”
他叔一挑眉:“那是。”又道,“听这话,是有眉目了?哪里的女孩,多大,家里父母做什么的?”
宋成义:“叔,你怎么比奶奶还奶奶。你这样,哪里有半点摇滚乐手的样子。”
他叔:“别给我扯蛋蛋,那女孩哪里的?”
宋成义看着他叔,语气有前所未有的认真:“她也是摇滚乐手。”
他叔一愣:“所以这次你搞这个演唱会是为了她?可以啊,宋成义,我刚还说你比你爸强,现在就打了我脸了。咱们家的家训你忘记了?你可别给我学外面那些喜欢泡网红的富二代,玩得花里胡哨,把家里的钱不当钱!”
宋成义没有辩论,而是反问道:“叔,你还记得我小时候写的那篇作文吗,《我最佩服的人》?”
宋成义五岁那年,他叔跟家里人闹翻,背着吉他独自北上。离开那天,叔叔来幼儿园看他,买了他最爱的小白兔奶糖。
那天,在幼儿园的门口,叔叔对他说:“宋成义,叔我要去北京了,以后没人陪你玩了。”
年幼的宋成义尚不懂分别的伤感,问他叔:“那你什么时候回来?”
他叔:“不知道。”
宋成义:“去干什么?”
他叔:“弹吉他。”
宋成义:“叔,你是不是特别喜欢弹吉他。”
他叔:“吉他就是你叔的命!”
宋成义:“那我以后想你了怎么办?”
他叔把他头一按,说:“我给你录了一盘我的磁带,你想我了就听。说不定哪天你就能在电视上看到你叔了。”
宋成义:“叔叔,奶奶说你吹牛!”
“你这臭小子!”他叔在他额头上弹了一下,然后又说,“宋成义,等着,叔会出人头地的。”
宋成义看着他叔。
那时候他好矮,他叔好高。阳光下,他甚至看不清他叔的脸,但莫名觉得面前的男人透着股让人难以移开目光的东西。
他忍不住点点头,说:“好。”
一年后,他放课后回家,在电视上看到了他叔。站在灯光下弹着吉他的男人,帅到让他不敢认那是他叔。
后来,学校里让写作文,题目是《我最佩服的人》。
他就写了他叔。作文的结尾,他现在还记得:那个男人,他站在那里发着光,好酷。
这时他婶刚好出来,听了这话,笑道:“那能不知道吗,都给你用相框框着呢,你叔这些年获得那么多奖,也没看他拿起哪个奖杯好好说过。每次有人来探访,都会拿起你那篇作文,说这是我侄子写的!”
他叔脸上闪现出一丝不自然的神色,又架架架地道:“这时候提这茬做什么!”
宋成义声音沉哑:“叔,你去看看,看看她,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办这场比赛了。”